问题编号:[123065]
问题标题:手册备案
问题内容:关员您好: 我司现在要保税出口一个制品,税号73181500,这个制品由二部分组成:1.铁制的螺丝底座 2.树脂材料成型制作的螺丝帽。 我想问下,这个塑料做的螺丝帽所用的材料是保税进口的,如果铁制的螺丝底座不是保税进口(可能是增值税或者客户直接提供),这样的话整个的制品可以保税出口么?可以的话,我备案手册时这个制品的所用料件就只填写保税进口的树脂材料就可以吧?铁制的底座就不用备案了吧?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经营企业因加工工艺需要,必须使用非保税料件的,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海关核销时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具体流程请咨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