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3390]
问题标题:进口医疗器械报关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们是一家美国医疗器械生产公司,打算出口我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到中国。我们已经拿到了国家食药监局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我们发现,一些中国公司未经我公司授权(非授权经销商)从德国进口我公司的产品(我公司销售到德国的产品),即平行进口。特此向您请教:进口医疗器械是否需要出具《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商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或《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要求)方可清关?如果需要的话,那么非授权经销商是不持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谢谢您的指导!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目前,根据有关法规,对列入《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目录》和《法检目录》的新医疗器械进口,企业必须向海关提交《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有关单证方可办理进口手续,你司发现的非授权经销商进口医疗器械情况可向药监及商务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