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5837]
问题标题: 申请进出口业务程序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想申请做进出口业务,现我初步应该在那里办理相关程序,我司位于佛山南海区,谢谢!!!请告知??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ZHONGYUMAN: 您好!办理进出口业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办理该证书,需具有的条件如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已经商务部门批准设立,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内资企业申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已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增加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手续。 需提交给海关的资料如下: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内资企业提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商(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提交);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复印件; 8.报关专用章印鉴; 9.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 10.《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 11.企业性质的证明材料; 12.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根据您公司所在的位置,请前往佛山海关南海办事处办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