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98284]
问题标题:关于仪器设备的免税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司为一所学校设备的进口代理公司,该校已经在贵处免税备案,我先前电话咨询,我们需要填写进出口货物免税申请表和发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这些该在什么时候提交申请(货物将在30天后到港),还需提交什么文件,关于确认书,是不是应该有学校来提供?免税申请书具体该有我公司填写还是由学校来填写?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操作,不懂?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9号)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机关设立文件、社团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进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资料;(四)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应当交验原件,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减免税申请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