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6939]
问题标题:进料边角料复出
问题内容:我司是做进料加工的,跟供应商协商将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退回给他们,边角料是不收汇的。请问复出前需要向主管地海关先申请吗?需要在加工贸易手册的成品项内增加边角料项吗?可以不受汇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进料边角料复出无需事先向海关申请,直接至口岸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即可。无需增加成品项,在出口报关单录入时,选择边角料对应的料件项,按实际申报状态修改HS和商品名称。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进料边角料复出属于“有条件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