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北京海关: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111929]
北京海关: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111929]
问题编号:[111929]
问题标题: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助熔剂成分的定义
问题内容: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商品描述为“商品“铬添加剂”由80%铬粉(铬元素99%)与20%的助熔剂(成分: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混合搅拌均匀,每1千克为一单位,通过压力机压制成的直径68毫米,高120毫米的圆柱体。用于铝合金冶炼过程中调整铝合金中金属铬的含量,减少铝液的损耗和能源消耗。”其中对助熔剂的成分的解释我不太理解。所说的“成分: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指的是四种成分必须齐全还是只要其中一种就可以?具体地说,如果我的商品为“由80%铬粉(铬元素99%)与20%的助熔剂(成分为铝粉)混合搅拌均匀,每1千克为一单位,通过压力机压制成的直径68毫米,高120毫米的圆柱体。用于铝合金冶炼过程中调整铝合金中金属铬的含量,减少铝液的损耗和能源消耗。”它满不满足Z2007-0015归类决定的要求?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它不能满足Z2007-0015归类决定的要求,Z2007-0015归类决定中商品描述为“商品“铬添加剂”由80%铬粉(铬元素99%)与20%的助熔剂(成分:氟铝酸钾、氟硅酸钾、氟钛酸钾、铝粉)按一定比例配制成化学制剂.您的商品只是铬粉和铝粉混合且铬与铝的比例为8;2,该商品应按铬粉归入税号8112.2100中. 实际通关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海关核定税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