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3766]
问题标题:为出口而进口的包装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聊城的一家企业。最近有韩国客户要我们的产品,但是客户提供包装。这种情况我们为了出口而进口的包装,属于来料加工或者进料加工,还是按一般贸易?是否可以办理保税进口,具体的业务流程怎么做?我们是第一次做这种业务,不熟悉流程。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如果你司已经持有外经贸部门审批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具备《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则你司可向驻地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具体业务请致电聊城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如不具备,则应按照一般贸易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