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4004]
问题标题:到境外修理货物
问题内容:下午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的外商独资企业。兹有我司生产的一批货物,以进料对口的方式出口到了境外的客户手上,现发现该批货物中的某个零件A存在品质问题,导致整个货物不能使用,需进行更换,更换后货物即可使用。经过综合考虑(时间、成本方面),现公司决定出口一批好的零件A到境外更换(零件A可以使用进料对口的贸易方式输出)。
请问:
1、被更换的有问题的零件A应该使用什么贸易方式进口?(假设零件A可修理后再使用);
2、可否使用暂出复进的贸易方式操作(先出口好的A零件,然后再把坏的A零件进口修理);
3、零件A对于我司来说也是属于一个商品,在先出后进的情况下,可否使用成品退换的方式;
4、以上3种方法都不可以的话,按照以上的描述,可以使用什么方法?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一般贸易;2.非同一商品,不可以;3.如果为料件,则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