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5285]
问题标题:并行期内报关问题
问题内容:我司由内资变外资,企业已经在海关办妥了注销和新的注册手续,海关新的进出口货物证书已经办好,但是电子口岸的变更尚未完成,原来旧的电子口岸下已经领取了两张核销单,现急于报关,问是否可以用原来的核销单报关?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核销单上有企业的信息,如果企业信息变更,原核销单不能继续使用。核销单的申请、使用、核销均属于外汇管理局的业务管理范畴,请向主管部门确认。从海关角度,核销单应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