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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关于进口旧钢轨[111313]

问题编号:[111313]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旧钢轨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从俄罗斯进口旧钢轨,其长度超过1米,请问都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到什么部门申领?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长春海关

答: 进口商品为旧钢轨,长度超过1米,存在如下两种归类可能:
1、进口时,已扭曲或经其他破坏性处理成不可按原用途或其他用途使用,仅供熔融回收金属用。归入7204废钢铁项下,进口时需要提供7AP证。7证为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部门省商务厅;A证为入境货物通关单,申领部门为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P证为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领部门省环境保护局。
2、不符合上述第一条所描述的进口长度超过1米的旧钢轨,按钢轨的具体列名归入7302.1000,进口时需要提供A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申领部门为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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