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进口料件未用,如何处理
问题编号:[105547]
问题标题:进口料件未用,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做机械的公司。以进料加工的方式从国外进口料件在国内组装再出口。现在,由于在组装过程中,有一部零件由生产工艺的问题,未装在机器上,不够的部分另行从国外订购,并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现在该合同即将结束,多余下来的进口零件该如何处理: 1)是否可以与机器一起出口回到国外,申报方式为进口料件复出? 2)以内销补税的方式将该加工贸易项下的零件变更为一般贸易?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原则上两个选项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未加工的保税料件,可以选择退运、放弃、内销的方式进行处理。以上答复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