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6733]
问题标题:日资进料加工企业进口加工中心自用的减免税政策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属日资进料加工企业,现要由日本购买一台“牧野立式加工中心V33i”/1台/海关编码:84571010,自用。我公司进口该机器可以享受哪些减免税政策?另还需要交纳哪些税呢?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若贵公司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7号),并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项目所需的进口投资设备可以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如果进口设备属于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9号第五、第六条的规定范围,则应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