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有关新设立外资进出口企业备案事宜
问题编号:[104598]
问题标题:有关新设立外资进出口企业备案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隶属香港凯纳德(集团)有限公司在东莞大朗投资的一家港资进出口企业,就企业海关登记这块还不是很明白,烦请告知我们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资料?在东莞可以登记吗?方便告知联系方式吗?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答复我的提问,盼复为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向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七)《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等。 东莞属于黄埔海关关区,有关具体经办手续烦请与黄埔海关或东莞海关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