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5859]
问题标题:减免税设备转厂
问题内容:同一外商公司在上海和深圳投资两家工厂,都为外商投资进料加工企业,都为鼓励性项目。现拟定从上海工厂转出一批设备到深圳工厂,此批设备为减免税设备。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司现在将上海的设备转到深圳的工厂,需要征关税和增值税吗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如两家企业进口有关设备均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则可以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无需补征有关税款;如两家企业进口有关设备不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则应当事先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网上咨询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