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2934]
问题标题:电子账册内销补税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现在有个问题不知道海关哪个部门负责。我公司是电子账册,由于归并关系的原因,归并后大类中没有规格型号。因为几千个规格型号不同的原材料,都归于一个大类。但是目前在内销补税时,预录入告知,内销补税时,电子账册调出来的数据,必须要有规格型号。如果填加了规格型号,会造成来料加工申报时不符。但是不加规格型号,又无法进行内销补税。海关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还是针对电子账册企业,是否可以在通关时,手工填加规格型号。谢谢解答!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出口货物在申报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填制报关单。加工贸易内销报关单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同样遵循此规定。因你司所述情况属于预录入的具体操作,需要就具体报关单号进行核实,请直接致电0532-82955520、552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