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食用香精归类
问题编号:[103483]
问题标题:食用香精归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有一批食用粉末香精出口,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吧,不知道海关编码是什么?出口需办哪些手续呢?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
1、关于商品编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也就是说如实申报、准确归类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尽的义务。因此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自行查阅《税则》及相关注释或归类决定,对其拟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对于自行确定归类过程中存有归类疑难的,可通过预归类社会化服务企业协助完成。目前深圳海关有七家经中国报关协会授牌的预归类社会化服务企业,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在“深圳海关主页”-“办事指南”-“税费征管”栏目上均可查询。
2、关于出口手续问题。需要开展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经营者,应当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明书》。在海关完成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一般情况下,申报出口货物时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的发票、出口货物的装箱单(装箱清单)、外汇核销单、属于国家限制出口的,应交验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的批准证件、其他有关文件,如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3、关于出口退税问题。出口退税为国税部门业务范围,有关问题建议向国税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