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料加工进口税的免税问题
问题标题:关于进料加工进口税的免税问题问题内容:我公司在北京,进口一批胶,在国内找一家加工厂将胶衬在钢罐里。再将钢罐出口卖给国外其他客户(与进口方不同)。我们认为属于进料加工,对吗?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与关税?如果交税在出口环节是否可以退回已交税款。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答:根据海关总署168号令的规定,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可以认为是进料加工。根据规定,进料加工享受保税政策,在进口环节暂免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待加工成品出口后,办理免税核销手续,若有剩余未出口部分,则需要办理内销征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