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项目备案---海关项目备案审批---申请单位减免税审批
预录---海关减免税审批----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
(二)申请所需提交单证 1.项目备案 ①申请单位设立批文(高等学校收取教育部批准设立文件复
印件,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收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收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及科技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收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及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其中厅局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收取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科技开发机构收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核定文件);
②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事科研机构除外);
③已转制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
④《科研教学单位免税进口物品登记手册》(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红色、绿色各一本);
⑤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单证。
2.免税申请 ①《科教用品免税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
②科教用品免税申请、使用说明报告(申请单位盖章);
③产品说明书(需要译成中文);
④进口合同、发票及设备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需译成中文);
⑤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
⑥《科研教学单位免税进口物品登记手册》(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红色本);
⑦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