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个啥玩艺儿?
信用证简单地说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列明了交易事项条款要求,由银行居中做担保,卖方拿到信用证以后,只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货并准备好信用证上规定的所有单证,交给银行,就能安全顺利拿到货款。
举例,买方是一个美国公司,开户行是花旗银行;卖方是一家东莞工厂,开户行是中国银行。最常见的信用证具体操作步骤,是美国公司向花旗银行提出开证申请;花旗银行接收申请,开立信用证,并传递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接到信用证以后,通知东莞工厂,并把信用证交给东莞工厂;东莞厂据以备货制单,完成交货后,把全套单证交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审核无误后,可以直接付款给东莞厂,或者暂不付款而将全套单证转交给花旗银行,由花旗银行付款。
在这个例子中:
1.美国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叫做“申请人Applicant”。
2.花旗银行开立信用证,叫做“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
3.东莞厂因为受益于信用证的付款保障,叫做“受益人Benificiary”。
4.中国银行接到的信用证,并通知东莞厂,叫做“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5.如果中国银行直接付款给东莞厂,就叫做“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花旗银行最终承担付款责任,叫做“偿付行Paying/Reimbursing Bank”
所以,当我们想以信用证作为收取货款的方式时,需要把我们的要求和国内开户银行的名称帐号等资料告诉国外买家。这些资料可以询问银行,告诉银行是为了开立信用证的即可。
理论上信用证有很多种类,比如根据是否允许受益人转让他人分为“可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根据付款期限分为“即期/远期信用证”,根据是否可以中途撤销分为“可撤销/不可撤销信用证”等等。而实际上,最常用的就是“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原因很简单,咱们做出口的,当然不喜欢货款被拖延,而信用证一经开出,更不希望会被中途撤销,否则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至于是否允许转让,则根据出口的渠道自由掌握。信用证属于什么类型,在信用证本身条款中会明确规定。
了解信用证以后,我们就知道这东西对我们有多重要了,它是收回货款的保障,跟真金白银一样珍贵。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行话称之为“信用证打包贷款”(也出现过不少利用信用证骗取银行贷款的,如南德集团牟其中涉嫌信用证诈骗案,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