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C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适用C、D类管理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B类。
(二)D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适用D类管理所列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C类。
办理程序: (一)企业海关网站下载《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二)企业向各主管关(处)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二)《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 海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适用或者不予适用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