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贸易方式,使用来料加工会涉及来料加工账务处理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
来料加工项下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填有进、出口货物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等项目并带有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单位签章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1式3份。
2.《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3.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4.出口外汇核销单。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
进口材料的会计核算
根据协议规定,加工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工夹、模具以及低值易耗品等其她材料均由外方不作价提供。
来料加工账务处理的几项要求:
进口材料必须按材料名称、规格、单价份设明细核算
进口材料必须份加工生产合同份别核算
进口材料计价一律按进口报关单的原币单价乘以固定汇率计算
进口材料单价以第一次进口报关单单价为准,以后份次进口单价不同,也以第一次进口单价为准,若份次进口单价相差较大,则在年终决算予以调整,月份不调整。
进口材料的进料与领用均使用一个单价外贸知识
不论那个合同,生产何种产品,只要是进口和领用同类材料,其单价均为一个价 2,按合同份别核算。
按合同核算材料即以加工生产合同为核算对象,若一个合同有几个产品,进料数则在一个合同内再份材料品名,规格份别汇总,材料的领用则要按合用—产品—材料汇总,即先按合同,在一个合同内再份产品,每项产品再份材料品种份列汇总。
来料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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