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区域“版图”大规模扩张之后,央行对试点出口企业又进行了一轮大幅度扩容。
昨日央行发布公告,审定共计67359家企业参与出口货物贸易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而此前此类试点企业仅为365家。
从365家到67359家,试点企业扩容185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带来“跨越式发展”。
试点出口企业扩容185倍
根据央行公告,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审定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和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公告表示,上述试点企业自2010年12月3日起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此前,第一批365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出口企业仅在上海市,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而由于牵涉到出口退(免)税问题,该业务的出口企业名单仍需多部门审批通过,不涉及退税问题的进口企业则不需要审批。
央行方面指出,此次参与试点的出口企业从365家扩大到67359家,将进一步推动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人民币结算业务或跨越式发展 “此次大幅度增加试点出口企业数量,会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一是试点企业数量上的急剧扩大,二是区域覆盖面更广,已经从沿海城市扩展到边境贸易地区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的85%以上金额是在进口业务上,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出口试点企业名单依然受限,另一方面是由于存在中长期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境外对人民币的需求相对比较旺盛。
连平则指出,此次试点出口企业数量的大幅度扩张就会使得出口业务方面有所突破,增速和占比将会明显提高。
“这对希望用人民币收款的出口企业而言肯定是件好事。”一位大型国有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副高级经理则相对谨慎地说道,“但个人认为对业务量的扩大状况还有待观察,毕竟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由进口业务驱动,出口企业议价能力相对不高,出口单笔平均金额也要小于进口。”
加强配套制度
一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继续大幅增加,相关配套制度便会成为重中之重。
上述银行国际业务部副高级经理就对记者说,比如在人民币非居民账户(NRA)的开立方面,目前管理办法只涉及开户和销户管理,应该明确该账户的具体使用、收支范围、交易对手等,监管方面对此仍在研究阶段。
“人民币NRA账户资金能否作为授信额度的担保条件,或者作为境外银行对非居民的融资质押,又或者能否通过这一账户购买外汇汇出去等,都是客户关心的问题。”该副高级经理如是说,“此外,人民币的回流渠道也很重要。”
连平则指出,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规模的急剧扩大,投资领域的使用规模也会稳步扩张,而预计境外官方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资产也会增加。
事实上,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已在以逐笔报批的个案方式做,其中包括人民币对外投资、境外母公司向境内子公司增资扩股、人民币支付股权转让交割款等。一位银行人士就向记者透露,今年1~10月间,上海地区共有9家银行发生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业务结算规模近30亿元。
“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扩大之后,首先,会对境内人民币资产投资产生更大需求,已有的投资渠道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股票市场等也将逐步开放,应该很好地在投资渠道上加以前瞻性考虑,留出发展空间,否则境外非居民持有人民币的积极性会减弱。”连平对记者说。
“其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当规模在香港流通,包括在香港银行间市场可以相互拆借、银行可以将人民币资金进行放贷等都会发展起来,由此发展产生的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套利如何管理,将会逐步放到桌面上。”连平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