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通关业务办理流程优化的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关区营商环境,提高海关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结合前期征求广大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关于办理通关业务地点的意见情况,深圳海关拟在深圳关区开展优化通关业务处置“
集中+分散”改革,对部分通关业务办理流程实施优化完善。
具体内容包括:对于“有纸报关单接单审核放行”、“有纸税单管理”等通关业务,分散到
申报地海关办理。
对于“通关异常数据处理”、“通关业务咨询”等通关业务,由企业自主选择在
福强海关集中办理或在申报地海关分散办理,不再指定在福强海关集中办理。
对于“
报关单修撤”、“补税”、“退税”、“报关单后续复核”、“增值税核查”、“超期报关单处置”等业务,企业可根据海关后续处置要求在
申报地海关或福强海关办理。
对于“无纸报关单接单审核放行”、“
单证验估”、“税款担保”、“
减免税管理”、“
特殊贸易业务办理”等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仍由
福强海关集中办理。
相关优化措施自2019年
5月14日起实施。
举例说明:以报关单修撤业务为例,申报单位在单一窗口发起修撤申请时,在“拟办理海关/科室/岗位”一栏可优先填写申报地海关。例如,A公司在5月14日发起报关单修改申请,该票货物申报地海关为皇岗海关,则发起时在该栏填写如下图:
福强海关办事窗口业务指引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深圳海关福强路办公区(小二君注:即原国检大厦),邮编:5180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部分通关业务科室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上班)
对外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94140
证明联打印窗口:皇岗海关22号窗口(服务中心)领取<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 → 福强海关7号窗口签发 → 皇岗海关22号窗口(服务中心)打印证明联 → 福强海关25楼2515室盖章 → 完成打印。(本业务流程供参考,最新以海关要求为准)
杂项商品验估业务:(1号窗口)负责杂项大类(农林、食品、药品、轻工、杂项、纺织类及航空器等),包括税则共58章(第1-24章、30章、41-67章、88章、93-97章)商品验估业务。
1、放行前电子数据验核;
2、放行前单证验估;
3、放行后单证验估;
4、验估报关单修撤。
机电类商品验估业务:(2号窗口)负责机电大类(机电、仪器仪表、交通工具类等),包括税则共8章(第84-87章、89-92章)商品验估业务。
1、放行前电子数据验核;
2、放行前单证验估;
3、放行后单证验估;
4、验估报关单修撤。
化工类商品验估业务:(3号窗口)负责化工大类(化工原料、高分子、能源、矿产、金属类等)商,包括税则共30章(第25-29、31-40、68-83)商品验估业务。
1、放行前电子数据验核;
2、放行前单证验估;
3、放行后单证验估;
4、验估报关单修撤。
报关单修撤业务:(4号窗口)无需取号,工作日上午10:30、下午15:30开始两个时间段统一接受报关单修撤疑难问题咨询。
特殊贸易业务:(5号窗口)包括直接退运、修理物品、暂时进出境、租赁贸易、通关环节税款担保及其它特殊贸易业务。
报关单通关业务:(6号窗口)包括报关单通关处置、报关单强行结关、报关单证明联签发、滞报金业务、报关差错复核及加贸内销核批。
税费业务:(7号窗口)包括税费打印、税费异常处置及税单核查等。
退补税业务:(9号窗口)退税业务、后续稽查补税业务及后续核查补税业务。
减免税业务:(10号窗口)1、政策项目信息备案及变更、作废、冻结;
2、减免税货物进口及作废、修改;
3、减免税货物担保及延期;
4、减免税货物后续处置(包括: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或出口、减免税货物补征税款、减免税货物结转、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减免税单证撤销审核、减免税申请人主体变更、减免税异地监管、减免税货物抵押、减免税货物变更使用地点、减免税年报确认);
5、电子支付总担保开通及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