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际货代的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需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编制各种文件。这些文件都有各自独特的用途,并且互相依赖。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托运单(BOOKING NOTE)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
装载单是由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舶公司发出通知,凭单据向发货人发出通知船长将该船的货物装船。它既可以作为装船依据,也可以作为由货主凭此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主要单据之一,因此它也被称为“关单”,对于托运人来说,它是完成国际货代货物托运的证明。对于船舶公司或其国际货代代理人来说,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
接收单也叫大副收据,是船舶接收货物的收据,也是货物已装运的凭证。船大副按照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签的日期、件数和舱位,并与装货单核对,签大副收据。发货人凭大副签字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国际货代代理人换取已装运提单。
海运提单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
货物清单是指承运人按照其目的港、靠港次序,依其航次、靠港次序,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进行分类分类,并列出清单,它的内容包括装船单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尺码以及不同的货物对国际货代运输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这张单子就是根据货港,逐个列出全船运输货物的汇总清单。货物装运完毕后,由船公司按收货单或提单开具。货物细节、装货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及收货人姓名、标号等主要内容,这份单据是船舶载运货物的证明。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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