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商品是指在国内跨境平台购买商品,例如网易考拉、丰趣、洋码头等。
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经邮政网络承揽的,使用万国邮联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包括亲友间寄送的物品等。
进境旅客行李物品是指个人出国后,回国时把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带进来。(须注意的是:出境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旅行自用物品应当在出境时填写《申报单》如实申报)
完税价格=货物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
邮递物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简析:
邮件超出规定限值,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报关企业以货物方式报关或联系承运方办理退运
其他参考个人邮递物品需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一百元;寄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二百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2)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3)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4)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但是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是禁止进境: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六)宣扬邪教、迷信的;
(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一)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进境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