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是指社会主义组织之间根据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达成的有关物资供应的协议。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供方按期将一定数量、质量的物资转让给需方所有或经营管理,需方应及时接受并支付价款。法律特征:(1)属于计划合同,是落实国家物资分配计划的法律形式,其订立和履行皆不可违背物资分配计划。(2)主体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供应合同的当事人。(3)绝大多数是长期的、分批履行的合同。一般以年度为期,根据年度物资分配计划签订,分月或分季屦行,少数也有一次履行的。(4)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大都采用表格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按供应条例执行,合同中一般只规定具体和补充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