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事会应开会以完成下列任务:
(a)在秘书处根据参加方依照本协议第三条提供的文件所编写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以及在因执行《某些奶制品协议的附件》(下称u201c附件u201d)所获得的资料和理事会掌握的任何其他资料的基础上,对世界奶制品市场现状和前景进行评估;
(b)审议本协议的运作情况
2.依照本条第1款(a)项对世界市场状况和前景进行评估后,若理事会发现产生了影响或可能影响全部或一项或多项国际奶制品贸易的严重的市场失衡或其威胁时,理事会将着手找出可能解决问题的措施,供各国政府研究,但尤其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3.本条第2款所涉及的措施包括有助于改善世界市场的总体状况的中短期或长期的措施,但这要视理事会认为本款所述的状况是暂时的或长期的而定。
4.在考虑根据本条第2款、第3款可能采取的措施时,只要是可行和合适的,要充分考虑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更优惠待遇。
5.尤其是为了本条第2款所述的同样目的,任何参加方都可以在理事会上提出影响本协议的任何事项。各参加方必须就影响本协议的该事项,迅速提供充分的磋商机会。
6.如果此事项影响到附件具体条款的实施,任何参加方认为其贸易利益正遭受严重的威胁而且未能与其他有关参加方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时,它可以要求依照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a)项设立的委员会主席紧急召开委员会特别会议,以便尽快(如有要求在4天之内)决定应付该情况的措施。若问题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应委员会主席的要求,理事会必须在不迟于15天的时间内开会审议此事,以便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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