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事部)
负责综合协调会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行政接待、安全保卫、机要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评聘、职工福利和干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I1 、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4]合作发展部
组织拟订全区贸促发展规划;研究国际经贸动态,调研国际国内市场和相关行业经贸活动诉求,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国际经贸信息,发挥在外经贸领域代言工商的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贸促机关反映情况和意见;编辑发行经济贸易信息、刊物,组织有关国内外经贸形势、政策、国际市场方面的宣传推介;管理并协调贸促会信息网络系统,指导、协调贸促系统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联系分支机构的工作;组织召开贸促会工作会、贸促会委员会议、会员代表大会和其他有关会议;为广西与台湾地区经贸工商企业界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承担广西国际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5]国际联络部
负责邀请和接待境外工商企业界人士和代表团来桂访问,组织广西经贸代表团、广西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开展交流与培训;与外国(东盟国家除外)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和各国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承办外国商协会在桂设立业务机构的代理工作并负责对外国商协会在桂业务机构的联系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贸工商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承担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相关联络工作。
[6]贸易投资促进部
负责归口报批和协调管理全区出国举办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负责全区参加国际博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报批、实施工作;组织我区企业和团体代表广西出国或在国内举办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对出国经济贸易展览工作进行行业协调和市场规范管理;协调管理和安排接待境外经济贸易机构、工商组织和企业来桂举办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贸易展览工作建议,为办展单位和企业提供经济贸易展览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开展招商引资、贸易投资促进工作。
[7]法律事务部
负责承办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的法律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等法律服务;承办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服务;接受委托承办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工作;签发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和国际商事证明文件;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业务文件和单证;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代办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签发暂准免税货物的ATA 通关单证册;负责涉外法律培训业务;开展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助组织相关产业开展对外经贸游说和参与国际经贸摩擦应对。
[8]国际会议部
承担中国一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峰会的总体策划、协调联络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承办相关的国际性、区域性会议和论坛;负责与东盟国家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和工商协会的联络、交流与合作;为我区工商业界拓展同东盟各国工商界的交往与合作构建平台;承担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相关联络工作。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10]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和授权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会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本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本会工作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办公区、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会议、培训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会领导交办的任务。
[1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
于2005年10月成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专业联络和宣传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仲裁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广西办事处坚持u201c优质、高效、公正、便捷u201d的原则,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仲裁相关服务。
[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
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间性质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直属中国贸促会广西分会,在政策和业务上受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指导。广西调解中心宗旨:根据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确定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尊重合同的规定,参照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妥善地解决国际商事方面的争议,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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