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任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业务、机要保密、文印通讯、档案管理、机关安全保卫以及信访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工作和有关法规的起草;负责后勤服务,来宾接待、车辆管理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管理;负责人事、纪检、监察、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对外贸易股
拟订全县对外战略、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拓国内外市场规划,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核报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申办和组织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协办、监管国内的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负责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及标准化管理;管理出口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编报外经贸中长期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参与外经贸出口退税管理;负责进出口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组织实施出口配额指标;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联系进出口商会。
(三)外资管理股
参与制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审批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分析外商投资发展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
(四)加工贸易股
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核准县属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报送有关动态;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审报工作;编报和监督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