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发展,生产型增值税所产生的问题逐步突出起来,一些国内外学者都主张,理想的增值税制应该是消费型增值税。无论从规范增值税制,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方面,还是从促进国内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改造方面,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
2003年,u201c生产型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u201d被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至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开始启动。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这项工作既是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
在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过程中,国家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和《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几个指导性文件,规定了在东北地区特定行业范围内,在保持增值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允许新购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予以抵扣。
尽管转型试点并不是实行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但对企业来讲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分司是沈阳第一个办理退税的企业,公司经理当时拿着140万元退税金兴奋地表示,公司将加大投资力度,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东北税改也向外部传达了重要的投资商机。上海一电力设备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相当于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可以得到17%的补贴,这将导致生产成本的大幅下降,他们已把投资建厂的目标定在沈阳。
2007年5月,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国家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
今年7月、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增值税转型,客观上降低了企业投资的成本,有利于企业购入机器设备和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但由于企业的投资还要受到存量资金规模、市场前景和企业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转型的实际效果没有估计的高。从试点情况看,转型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财政增收的长效机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事实上,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肩负着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与探索完善增值税制之路的双重任务,终级目标则是探索建立规范化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使之由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以从根本上体现中性原则,避免税收对经济运行产生不应有的扭曲,真正实现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公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u201c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u201d备受关注。
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项重大的减税政策,在这种形势下适时推出,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增值税转型是中国税制改革过程中一项重大举措,改革的成效,会直接影响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可支配财力,它既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运用税收手段调控技术成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