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服务贸易的定义,可以将现代信息服务贸易活动划分为A、B、c、D四类基本形式。如图2所示。
其具体贸易形式有:
如Internet网上的信息贸易、其他跨国数据流贸易、国际电讯贸易、跨国金融信息服务贸易或某个香港公司通过本地电脑终端检索位于美国的商业数据等。
如计算机软件贸易、音像制品贸易等。这类信息可同时异地或异时异地进行交易,是构成现代信息服务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如企业派员工出国培训、出国留学等。这类信息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保持物理接近。
这种形式的服务贸易必然伴随着信息生产要素的跨地区(国界)移动,如跨国工程承包企业为东道国业主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这类信息服务贸易通常发生在第三国或地区,如在中国香港的一家英国银行为中国大陆的多家银行提供金融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