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是由宁波市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全市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外贸、外资、外经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海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的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其相关活动。
(二)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界人士来访,组织我市经贸、商会代表团及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和考察,协助市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活动。
(三)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咨信调查服务。
(四)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协调全市出国经贸展览相关的管理工作;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博(展)览会组织的联系,在国外举办我市经贸展览会、洽谈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境内外在宁波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展示会、新产品样品、样本陈列会;接待、承办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企业在宁波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
(五)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认证对外贸易单证;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事务;代理A]队单证(即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签发;代办领事认证事务和产品质量认证服务;受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开展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诉讼业务服务;代理我市企业在国外和外国公司及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调解及技术贸易业务。
(六)审批建立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分支机构及市行业贸促会(国际商会)机构,并进行业务协调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对分支机构和会员服务及培训工作。
(七)接受海外企业、团体的委托,代办在我市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八)积极开展和促进外贸、外资、外经业务以及服务贸易的发展,办好会直属企业,努力改善服务手段,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作贡献。
(九)办理市政府授权的其他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