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商务对外宣传工作。
(二)市场运行调节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方面举报投诉的服务与协调工作。
(三)商贸发展与管理科研究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拟定国内贸易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销的有关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对外贸易发展与管理科指导各类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的建设,负责进出口孵化促进工作;监督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订外向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拟订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我市代表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有关加工贸易促进政策;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调查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法律法规、贸易政策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应对策研究;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口岸的协调工作;归口管理经贸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外贸外事工作制度;承办机关和进出口企业有关外事工作;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有关事宜。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外商投资与经济合作科)
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和办理商务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推进行政审批机制改革,按照相关部署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及流程再造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实施利用外资政策,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规范对外招商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订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组织、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培训;开展对外经济多边交流与合作;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审核各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投标资格,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本市接受多双边和有关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的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六)科技发展与服务贸易科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组织多双边工业技术合作;协调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作;执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承担机电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执行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国家、省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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