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n2、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统一对外发布全区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家协会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推荐和考核;参与全区工业园区、旅游经贸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n3、拟订全区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和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参与全区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定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境外对口支援工作。跟踪调度重点外来投资(市外境内)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市外境内)投诉。
n4、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岳塘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区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联络、协调外经顾问工作。
n5、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指导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取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n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n7、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n8、负责全区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物的研究、指导和服务;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区产业损失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n9、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通行业管理工作。
n10、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点问题;组织指导u201c三绿u201d工程,负责u201c菜篮子u201d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n11、拟订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n12、负责全区零售批发、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市场准入及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研究调查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酒类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牲畜屠宰、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
n13、拟订全区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物流设施的培育、建设和发展;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n14、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中的合同外资、到位内外资、区外境内、市外境内的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等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牵头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工作,指导和联系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n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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