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业务的对象包括支票、票据、有价证券和商品凭证等。
代收支票款项是客户收到其他银行的支票,委托自己的开户银行代为收款。
票据代收业务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负责收取票据款项。
有价证券代收业务是客户把有价证券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收利息与股息等。
商品凭证代收业务是卖方把货物向买方运送出去以后,把有关发货的商品凭证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在异地和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商品凭证代收业务,而且这种业务往往与放款业务有密切联系。当客户把凭证提交银行请求代收时,一般就能及时从银行取得贷款;当银行收回货款后,再用货款偿还贷款。如果客户请求代收时并没有申请贷款,银行就可以占用代收过程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