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
rn(一)《索赔申请书》;
rn(二)有关的贸易合同,商业发票,银行或商业汇票、本票、支票;
rn(三)与买方的有关往来函电;
rn(四)被保险人已提供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偿劳务的证明文件;
rn(五)买方拒绝付款的证明文件;
rn(六)若存在贸易纠纷,应提供能确定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证明文件;
rn(七)若买方宣告破产,则提供破产证明文件;
rn(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情况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rn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rn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rn(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人及其代表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rn(二)仲裁机构裁决;
rn(三)人民法院判决;
rn(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rn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rn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rn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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