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1日《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部门设置如下:
国务院设置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7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7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2个)、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33个)。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由2008年的27个变为25个。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
新华通讯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与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信息,据国发〔2018〕6号和国发〔2018〕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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