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9日,在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此前胡锦涛主席访问拉美国家和出席APEC会议期间,巴西、阿根廷、智利和秘鲁四国宣布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至此,已有24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而在2005年7月底,只有9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经过不断的外交努力,中国与澳大利亚、韩国、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就此问题的磋商也取得积极进展。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已经在个案中给予部分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
截止2006年已有57个国家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在长达十几年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表示怀疑。在最终签署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中国接受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一是对中国实行12年特殊保障的条款;二是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相关条款;三是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的u201c非市场经济地位u201d待遇。
议定书第15条规定:u201c如接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u201d,此项规定u201c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内终止u201d。也就是说,中国15年内不自动具有市场经济地位。要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需要得到进口国的承认。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一直与相关国家进行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2004年4月14日,新西兰率先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中国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首次取得突破,也表明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新西兰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给以客观承认。
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对中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承认,也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可,对于改善中国的外贸环境,保证中国正常的外贸出口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中国一直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商务部统计,自1979年8月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糖精和盐类进行反倾销调查以来,共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73起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一些国家频繁启动各种调查,严重限制了中国产品出口,减损了中国产品在当地的市场竞争力,影响了中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正常贸易关系。
在反倾销调查中,一些世贸组织成员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搞贸易保护主义,他们采用最多的手段就是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他们不是看中国的企业在生产、销售中有无政府补贴,而是选一个参照国来比较,这种做法使中国企业在应诉部分国家反倾销调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拿这种不公正的做法去裁决中国企业进行了倾销,处以高关税或其他方面的保护措施,使中国产品不得不退出当地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家。对外贸易特别是外贸出口,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税收、就业等都有着重要影响。在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后,中国理应得到公正的待遇。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对客观事实的承认,也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许多国家已经客观公正地认识到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承认了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也要看到,占中国进出口总额45%的前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无一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没有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十分不利。要最终解决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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