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出口复进口是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我国进出口政策的。它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选择
针对现行出口退税、关税倒挂等政策和办法,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选择。根据出口政策,上游企业将国产料件直接出口境外退税,然后由加工贸易企业以保税方式复进口,既能使上游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又使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免交增值税。税差率给上下游企业都可带来可观的利润。
二、外商投资企业为调整在我国的经营布局和竞争策略而采取复进口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加工贸易,主要采取原材料和销售市场u201c两头在外u201d的方式。为降低成本,实现增值,把从中国境内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成品,先出口到香港,在其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转一圈,复进口到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或者利用在境外的销售代理权,把制成品先出口再进口,在内地市场销售。
三、国际产业分工的影响
国际产业分工细化,以及跨国公司在全球配置资源在客观上要求某些中间品多次进出关境而导致复进口。在国际产业分工和转移重组中,一种制成品往往由多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的零部件加工而成,其配送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旗下子公司调配生产料件,因此在最终产品形成前,中间产品可能要多次出入一国关境。近几年国外企业把总部迁到我国,纷纷把采购和目标市场转向我国国内,这就增加了复出口。
四、我国的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促使企业采取出口复进口
目前国内大多数省市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税收实行的u201c先征后退u201d,企业或为了减少征税退税时间差造成的资金占压或避免跨省区结转的繁杂手续,转而采取出口复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