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进口的 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n一、首先是要提供 到货通知书、 正本提单或 电放保函换取单
n二、将货物提至 海关监管仓库
n三、准备 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n1.必备单证: 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 委托书各一份。
n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n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 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n四、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原厂 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n五、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 滞纳金。
n六、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另: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 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n七、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一、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
n二、 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n1.在货物运抵 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n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 核销单、报关 委托书、船公司 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n3.按 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 许可证等)。
n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 手册报关。
n三、出口 报检所需单证:
n1.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 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n2.如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 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 厂检单。
n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n四、 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n五、海关现场 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 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 装货单按 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n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 舱单 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 海关数据 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 退税核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