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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洽商交易洽商的一般程序

邀请 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邀请发盘在通常的交易中并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n邀请发盘有不同的形式,最常见的是 询盘。 询盘是为了试探对方对交易的诚意和了解其对交易条件的意见,内容多数是询问价格,通常称为询价。 询盘可以由买方或卖方发出,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书面方式包括书信、电报、电传和询价单。我国的 进出口业务中书面 询盘多采用电报、电传的形式。在实际做业务中,由买方主动 询盘的情况比较多。

n例如:

n①please offer Groundnut 100M/T

n请发盘100公吨花生仁

n②please cable Groundnut 100M/T

n请电告100公吨花生仁

n③Interested in Groundnutu2026

n对花生仁感兴趣u2026

n邀请发盘对于买卖双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往往是卖方货源尚未落实,提出的条件带有不确定性,或者为争取较好的价格,以便择优成交。也有的是买方为了探询市场情况和便于比较,向多家供货商提出 发盘的邀请。

n邀请发盘的另一种常见做法是提出内容不肯定或附有保留条件的建议,即使提出的交易条件明确、完备,仍属于邀请发盘。

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n发盘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 发盘可以用信件、电报、电传等。 发盘人可以是卖方或买方。

n发盘在合同法律中称之为要约。 发盘可以是应对方邀请对发盘作出的答复,也可以在没有邀请的情况下直接发出,在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任意撤销或修改其内容。 发盘一经对方在有效期内表示无条件的接受,发盘人即受其约束,并承担按发盘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

n发盘一般常使用下列术语:

n发盘 offer

n发 实盘 offer firm, firm offer

n订购 book

n定购 order

n递盘 bid

n递 实盘 bid firm, firm bid

n例如:

nu201coffer willow basket five hundred dozens Stedling Pound fourteen per dozen CIF London five dozens per carton, shipment Nov / Dec, sight Irrevocable L/C,reply here 10th June.u201d

n(今报柳篮500打,每打14英镑CIF伦敦每5打一纸箱;11/12月装运,即期 不可撤销信用证,限6月10日复到。)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 发盘人在 发盘中提出的条件,对发盘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可以用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表达出来。

n还盘采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可以就商品价格的高低提出意见,也可以就交易的其它条件提出意见。一方 发盘,另一方如果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可以进行 还盘;同样,一方的还盘,另一方如果对其内容不同意,可以再进行还盘。

n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一旦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同时还盘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的发盘,还盘一方与原发盘人在地位上发生了变化,除非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进行 还盘或再还盘时,可用u201c还盘u201d术语,但一般仅以不同条件的内容通知对方。

n例如:

n①u201cYour Telex 5th Counter offer £10 per dozen CIF Londonu201d

n(你方5日电收悉, 还盘;每打10英镑CIF伦敦)

n②u201cYour telex 5th D/P sight paymentu201d

n(你方5日电收悉,即期D/P支付)

接受是买方或卖方无条件同意对方在 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接受在法律称作承诺,它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

n一方的 发盘或 还盘经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订立。双方当事人就应分别履行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

n接受在法律上称作承诺,一般用u201c接受u201d u201c 同意u201d和u201c确认u201d等术语。

n接受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简单地向 发盘人表示接受;而不重复列出双方已磋商好的有关交易条件。但有时为避免出现差错和误解,在表示接受时,可以将双方已达成一致的各项交易条件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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