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本会的工作范围是:
(一)加强与国内外校友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二)出版《广外校友》等刊物,向国内外校友和校友团体传达校友、校友会和母校的情况;
(三)欢迎国内外校友回母校参观访问,并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四)开展校友之间的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校友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育开发、师资培训、科教咨询等活动,支持校友事业发展,并向各地校友及校友团体推介母校重要成果,引荐高水平人才;
(五)维护本会和广大校友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地方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协同地方校友会,配合母校做好招生宣传、就业推荐、毕业生工作情况跟踪等活动,扩大母校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