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应:积极稳妥的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体系,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和国务院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标志着MPA教育在中国正式启动. 2001年2月9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文,成立了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月22日召开了成立大会,其常设执行机构u2014u2014u2014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担任MPA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纪宝成校长担任指导委员会的第一副主任委员,校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朱立言担任指导委员会的秘书长。
首批MPA试点院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003年新批MPA培养单位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南开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大学、中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2014年新批MPA培养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17年新批MPA培养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华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重庆工商大学
2018年新批MPA培养单位华北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淮海工学院
2019年新批MPA培养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吉首大学、桂林医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疆财经大学
2020年新批MPA培养单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潍坊医学院、滨州医学院、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商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湖北医药学院、 广州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成都医学院、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