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经济联合体,即企业集团本身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其成员在法律上仍保持原有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集团的整体权益主要是通过明确的产权关系和集团内部的契约关系来维系;核心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核心企业通过生产、销售、资金和管理上的绝对优势,控制其他成员企业按照企业集团的总体目标协调运行;经营规模比较庞大,并不断地扩大经营范围,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许多企业集团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甚至跨国经营;与金融机构密切结合,具有强大的融资功能;特殊的非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需编制以母公司为基础的合并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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