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度即为一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序,它有名义开放度与实际开放度之分,是衡量一国经济对外开放规模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提高实际开放度应当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目标,对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具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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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经济的名义开放度。
一国经济的市场开放度,具体反映在对外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指标可以从许多方面加以规定。对外经济关系的主体是进出口贸易,而对外贸易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所以一般选择外贸依存度,即进出口总额或出口额或进口额与GNP或GDP之比,作为开放度的评估与衡量从这一指标看,我国自1978年到1996年,对外开放度已从9.89%上升到35.52%,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这突出地反映了对外开放政策的巨大影响力和取得的效果。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开放度已经达到了对外开放程度很高的发达国家的水平,也超过了外贸依存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如果以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开放度指标,1990年,美国为7.1%,德国为27.3%,日本为9.8%,巴西为6.6%,墨西哥为12.0%(1988年),韩国为26.6%,中国是16.9%,超过了除德国、韩国以外的上述其他各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开放度,对我国而言只是名义开放度,并不等于实际开放度。
2. 我国经济的实际开放度。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与政策判断,我国经济的实际开放度低于名义开放度。这一判断的基本依据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时间不长,对外开放过程远未完成;外贸领域的对外开放尚未达到世界贸易组织发展中缔约国的水平,进口限制仍然较多,关税水平偏高,国家对外贸经营活动有一定限制;对国际投资和对外金融交易限制较多,对外商投资还实行审批制而非登记制,对外商投资领域有一定控制,对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的审批较严,严格控制对外金融交易;外汇管理体制仍实行较严格的有管理的外汇制度,1994年刚刚实现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对资本项目控制较严。
造成我国名义开放度明显高于实际开放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币市场汇率大幅度偏离购买力平价。正确评估我国开放度和进行相应的国际比较的前提是,必须合理设定折算汇率,而比较合理的折算汇率是购买力平价。按照购买力平价说,汇率应是各国货币各自在国内的购买力比较的结果,也就是说,汇率表示的是一国各种产品的相对价格,而非表面上的货币的相对价格。虽然按照购买力平价决定汇率的方法在实际外汇交易中很难做到,更多地停留在理论状态,但是用这种方法比较国家间的总体经济实力和相关宏观经济指标,无疑比市场汇率更为科学、合理。用这种方法计算,1990年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开放度)为6.95%,出口依存度为3.74%。世界银行1992年也首次公布了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我国GNP值。据此,我国1992年GNP为2.35万亿美元,外贸依存度为7.05%,出口依存度为3.62%,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估算结果基本一致。
第二,我国经济结构的影响。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第三产业非常发达,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相对落后,而外贸额反映的主要是物质产品贸易的规模,GNP却包含大量非物质产品价值。因此,准确计算开放度应选择外贸额/物质产品产值的指标,即开放度指标从外贸额/GNP修正为外贸额/GNP(1-服务业比重)。按这一方法计算,发达国家的外贸依存度需要大幅度上调,相反我国由于第三产业规模小,改变指标后开放度上调的幅度较小,名义开放度领先于其他国家的程度将相应缩小。
第三,贸易方式不同所致。我国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来料加工,其进口料件不进入国内市场,而是经加工装配后直接出口。加工贸易对GNP产生影响的只是进出口差额部分,不应当把它同一般贸易作同样处理。因此,在计算开放度时,应扣除加工贸易额,只计算净出口额。综上所述,我国名义开放度应根据购买力平价、国民经济结构、贸易方式这三个主要影响因素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资料,按修正后的方法计算,我国90年代中期的外贸依存度大体上为6%左右,这一数值基本反映出我国经济的实际对外开放度。以此进行国际经济可看出,我国的开放度还是比较低的,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