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对交货期(装运期)的规定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明确规定交货期 (1)限于某月或某几个月内交货:如u201c1998年5月份交货(装运)u201d(Delivery of shipment during May 1998); u201c1998年5/6月份装运u201d(Shipment during May/June 1998),也称跨月装运。
(2)限于某月某日或以前装运:如u201c1998年11月15日或以前装运u201d(Shipment on or before 15th November 1998); u201c1998年5月底或月底前装运u201d(Shipment on or before the end of May 1998)。
采用术语表示交货期 采用国际贸易中一些术语如立即装运、尽快装运、即期装运等,对这类术语根据国际商会规定,不应使用诸如u201c迅速u201d、u201c立即u201d、u201c尽快u201d之类的词语,如使用此类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
我国进出口合同一般采用以上规定交货期的方法。这种规定方法比较明确具体,既可使卖方有一定时间进行备货和安排运输,同时,也有利于买方预先掌握货物的装运日期,做好支付货款和接受货物的准备。
事实上,虽然eBay平台上的双方不是按照信用证来规定货期的时间,但双方同样需要对货期的时间进行确认,避免由于收货的不及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出现。eBay上的双方即便不需要文件要规定货期,但经由双方协商的货期时间,也需要有一定的诚信。这样也有助于提高卖家的业务,增加卖家的信誉。
由此可见,一般说的货期是指交货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外贸企业需与客户协商交货期,并且签订一定的合同文件,避免货物不能及时到货。如是在eBay平台上买卖双方,即便是用口头协议货期,也需要引起重视。此外,根据不同国家的语言,对货期英文的说法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