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允许企业境外投资所涉的领域。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指导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涉及的行业从初期集中在贸易方面发展到资源开发、工农业生产及加工、工程承包、装配企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旅游及餐饮业等领域。
2、境外投资的法律组织形式。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何国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
3、离岸公司方式。迫于国际社会压力,u201c离岸公司天堂u201d已着手对其登记管理方法进行改革。但是,选择英属维尔京,开曼,香港、巴哈马、塞舌尔、特拉华州等仍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国内不少民营企业为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采用曲线的方式,迅速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亮点。
4、企业并购方式。企业并购一般不外乎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利润率、分散投资风险、争取某个品牌等等。对于中国企业来讲,还有取得现成的销售渠道、躲避欧美贸易壁垒(反倾销措施、配额限制)、利用欧美的高水平劳动力等目的。例如2002年9月TCL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该公司的品牌和销售渠道。并购的最基本形式是股权转让(share deal) 和资产转让(asset deal)。并购中的股权转让区别于一般股权转让之处在于,并购的股权转让是转让企业的全部股权或绝大部分股权,使收购者事实上成为企业的新所有者。而资产转让则是将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或企业的某部分作为物产予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