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在中苏交恶、中国与西方国家以及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建立了更多外交经贸关系的大背景下,中国急需大量外语外交人才,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外长决定创办一批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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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办外国语学校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u201c开办一些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外国语的外国语学校u201d,u201c采用与普通中小学校相同的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和高中各三年u201d。通知还具体指出:u201c1963年秋季,除原有的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和北京市外国语学校以外,决定在上海、南京、长春、广州、重庆、西安u201d6市各新建一所外国语学校,共8校。1964年或1965年秋季,上海再增建一所外国语学校。建议湖北教育厅于1964年秋季在武汉新建一所外国语学校。两三年内共建10校。u201d(后实际情况略有变更。)
1963年前后创建的外国语学校名单如下(按年份以及地理位置由北向南排列):
- 1959年成立: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 1960年成立:
于1960年成立的原北京市外国语学校(请勿与现同名的北京市外国语学校混淆)经多次变革现已与其它学校合并为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1963年成立:
长春外国语学校、西安外国语学校(西安外国语大学附属西安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广州外国语学校。 - 1964年成立:
天津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