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备案: (一)无偿援助(征免性质代码201,下同)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
2.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委托书或外国驻我国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4.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的法人证书;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 海关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单证 。
(二)科教用品(401)
1.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的批准成立文件;
2.《银行开户代码证书》复印件或开户行出具的申请单位在该行开有独立帐户的证明原件;
3.《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4.《申请进口科教用品登记手册》;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 海关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单证 。
(三)国内投资项目(403、412及789中的国内投资基建、技改)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结转项目提供“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 海关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单证 。
(四)重大项目(406)
1.海关总署下达的享受税收优惠重大项目清单;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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