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检疫,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际邮件互换局(含国际邮件快递公司及其他经营国际邮件的单位,以下简称邮局)结合邮局、海关工作程序执行。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在邮件上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需要实验室检疫或隔离检疫的,由检疫人员向邮局办理交接手续。
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检疫不合格的作除害处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写明处理原因和处理方法,随同邮包由邮局交收件人。无法作除害处理的,在邮包外贴退回标签,注明退回原因,交邮局退回寄件人。
邮寄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物主有检疫要求的,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